关于发放2023年驻马店市市直第八批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公示
来源:局办公室 浏览量:360 发布时间:2023-12-26 17:07
局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3〕71号)文件精神,经审核,驻马店市长海路桥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符合稳岗返还政策,拟发放稳岗返还资金33.5万元,现将市直第六批审核通过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至12月30日,公示期内有关单位、个人及社会各界对所公示的申报单位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和来访的形式向市人社局反映。
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
公示期间每天上午08:30—11:30 下午15:30—17:30
联系电话:2833053
附件:2023年驻马店市市直第八批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