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2-02 08:43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6年1月20日受理了驻马店市营商环境和信用建设服务中心申请的代爱华的工伤认定申请。经调查核实,代爱华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拟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为确保工伤认定公平、公正,现将工亡职工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五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联系。
举报电话:0396-2880211、16603969016
拟认定工伤职工基本情况
用人单位名称:驻马店市营商环境和信用建设服务中心
职工姓名:代爱华 性别:男
身份证号:412801********0310
事故简述:代爱华系驻马店市营商环境和信用建设服务中心职工。2026年1月4日早上,代爱华骑电车正常到单位,监控显示于早上8点28分(见监控视频1),在发改委门口和杨景周相遇同时进入单位并签到,之后到所在的固定资产投资科,与科室同事简单沟通元旦假期前工作的进展情况。8点40分左右,代爱华到杨景周办公室,对杨景周说自己不舒服,杨景周问他哪里不舒服,他说好像是胃不舒服,杨景周便安排魏熙雨送代爱华去医院看病,监控显示大约8点44分,代爱华同魏熙雨一起走出发改委大门去市中心医院看病。路上代爱华说自己胃不舒服,并给其爱人任金兰打电话,让她在市中心医院急诊等候。9点10分左右到达市中心医院,此时代爱华已经失去意识,于上午11时左右因心源性猝死抢救无效,考虑儿子未及时赶回,呼吸机维持到1月4 日下午6点多,最终宣布死亡。并于1月7日上午在遂平殡仪馆进行了遗体告别仪式。结合本案实际,经综合研判,现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代爱华所受伤害为工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