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3-21 10:49
信息来源: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4年12月12日受理了段荣花申请的吴琪的工伤认定申请。经调查核实,吴琪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的规定,拟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为确保工伤认定公平、公正,现将工亡职工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五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联系。
举报电话:0396-2880211、16603969016
盖章
拟认定工伤职工基本情况
用人单位名称:驻马店市易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职工姓名:吴琪 性别:女
身份证号:4128xxxxxxxxxx2949
事故简述:吴琪生前为驻马店市易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2023年12月16日下午18:50分许,吴琪驾驶两轮电动车下班回家途中,行驶到驻马店市汝河大道与016县道交叉口往南新王庄北侧与郭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驻马店健安骨科医院120救护车到达现场,立即查看患者,发现双侧瞳孔扩大,无对光反应,颈动脉搏消失,心脏呼吸停止,经心电图检查,显示呈直线图形,确定患者吴琪已现场死亡。驻马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认定郭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吴琪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