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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监察仲裁协调联动形成“1+1>2”维权合力

市人社局监察仲裁协调联动形成“1+1>2”维权合力
来源:局办公室       浏览量:1207       发布时间:2022-06-10 10:50
局办公室

为高效快捷处理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更好应对劳动纠纷多样性、复杂性、群体性的新形势,2022年以来,市人社局积极探索,不断促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与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优势互补,通过联合办案,形成“1+1>2”的联动工作合力对依法高效快捷处理劳动关系矛盾纠纷,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具有积极促进作用。

一是信息共享交流沟通零距离今年以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召开联席工作会议3次,深入研讨劳动关系工作形势、工作困境,共同形成解决方案,有效缓解劳动争议仲裁案件高压之累和劳动保障监察多头奔波之痛。建立劳动仲裁与劳动监察案件会商、信息共享机制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群体性案件等实行定期会商制度,实现全部案件信息共享、数据共享对同时涉及劳动仲裁机构、劳动监察部门的案件实现处理口径统一。

首问负责,及时高效不推诿以法定受案范围为依据,以劳动者自愿选择为原则,由首次接待的一方受理申请仲裁、劳动保障违法举报投诉事项,杜绝出现互相推诿扯皮现象,畅通劳动者仲裁、监察维权途径。同一当事人就同一事项分别向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机构申请的,由先受理的机构处理。仲裁或监察正在处理的案件,当事人自愿选择转换维权途径的,先行处理机构终结程序并向后续处理机构出具案件处理情况说明,方便当事人维权。

三是应急联动,定纷止争保稳定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停产停业等引起的社会影响大、严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大群体性案件,仲裁与监察启动应急联动机制;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仲裁机构委托监察机构调查取证;监察执法涉及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争议等问题,引导劳动者至仲裁机构解决。充分发挥各自作用,执法查纠与仲裁维权并重,共同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四是联合普法,源头预防促和谐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聚焦源头治理,大力开展劳动法律法规普法活动。为23家公司的企业人力资源和行政管理人员、工会成员和部分职工代表进行了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指导,受到企业、职工的一致好评。在微信公众号及报纸上发布、刊登典型案例、热点说法等内容,增强人民群众学法用法维权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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