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X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推进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具有优良素质和精湛技能的高技能人才是推动技术创新、创造社会财富的重要力量。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转型发展,高技能人才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提高企业竞争力等方面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推进技能人才培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养一批素质优良、技能过硬的高技能人才,提升产业工人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实现中国制造走上中高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必然选择。
一、认清形势,明确新时代对高技能人才的新要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步入新时代,对政治、经济、文化、生态环境等各个方面都提出了新要求,也对企业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提出了新要求。当前在大力弘扬工匠精神的同时,推进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重点要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要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对企业高技能人才提出的新要求。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等,都对劳动者队伍的规模、结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设创新型国家,加快制造强国建设,都急需一大批具备高超技能、良好素养的高技能人才作为支撑。这是新形势下重视和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原动力。
二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对高技能人才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和高技能人才工作。政府工作报告中屡次提及“工匠精神”,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努力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
三是要努力满足企业高技能人才自我发展的新需求。进入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成为社会主要矛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重要讲话中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奋斗目标。就业是民生之本,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实现充分就业与高质量就业更是民心所向。高技能人才也期盼有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更高的社会地位、更好的生活品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不断满足企业高技能人才的发展需求,不断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让他们劳有所得、居有所安、病有所养、业有所成,是新时代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应有之义。
二、分析原因,高技能人才培养面临的主要问题
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发展,在政府积极政策的引导下,经过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等各方的共同努力下,目前我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步。技能人才的成长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技工教育实力不断增强,职业培训发展迅猛,职业资格评价鉴定机制逐步规范,高技能人才规模不断扩大,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得到了明显提升,有的还登上了世界舞台展现了中国技能人才的风采。在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上,中国代表团斩获了15金7银8铜和12个优胜奖,高居奖牌榜榜首,取得了历史最好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充分展示了我国职业技能发展的整体实力,集中反映了我国职业教育的成果,提振和鼓舞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信心和士气。
然而,对照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钢性需求,现阶段高技能人才的供需矛盾仍十分突出。高技能人才数量不足、结构不合理、人才短缺,特别是在信息通信、航空航天、智能制造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领域,技能型人才的严重短缺已成为制约企业转型发展的瓶颈问题。造成目前这种局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观念滞后。从社会氛围上看,人们对高技能人才的认识仍存在偏差,尤其是中西部地区,“重学历、轻技能”的观念还未从根本上得到转变,企业职工和青年学生学习技能的积极性仍有待提高。
二是社会机制制约。与德国、英国等国家相比,我国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基础还比较薄弱,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和激励保障机制仍不够健全和完善,技能人才普遍面临着薪资待遇低、发展通道不顺畅等困境,技能人才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有待进一步提升。以职业技能评价为例,现有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体系五花八门,缺少具有权威性、公信力高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制度,且不能与技能人才在企业里的薪资待遇有效挂钩,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技能人才的积极性。
三是企业积极性不高。尽管国家大力倡导校企合作,各级政府部门也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但是部分企业对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仍存在重视不够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的问题,缺乏长远发展眼光和顶层设计,舍不得投入人力物力,走形式、搞过场,使校企合作共同育人徒有其表,企业员工职业技能培训收效甚微,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成果大打折扣。
三、多措并举,强力推进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
一根指头难抵片瓦,五根指头握成拳头才有力量。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是时代所需,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强力推进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需要多方联动、多措并举。
一是继续鼓励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督促全市各类企业结合生产发展实际,落实企业高技能人才自主培养、校企合作培养、技师研修的措施,鼓励高技能人才参与科研攻关和企业的技术改造。扶持企业技能大师工作室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继续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在我市具备条件的企业设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依托大中型骨干企业(集团)和职业院校,建设示范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发挥高技能人才在企业开展关键工艺攻关、技能研习和创新以及技能传承等方面的带头作用。
支持各类企业在岗职工参加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并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的急需紧缺职业(工种),严格按照技师标准加强培养并给予培训补贴,以适应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
二是引导企业提高技能人才薪资福利待遇。企业确定职工工资要注意向高技能人才倾斜,对聘用的具有高技能水平的人才,企业可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等多种分配方式,吸引技能人才到企业工作;企业与职业院校毕业生协商确定初次就业待遇水平时,对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不低于大专毕业生的待遇确定。完善津贴制度,鼓励企业给高技能人才设立技能职务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把工资分配同高技能人才的实际贡献紧密衔接起来,激发广大职工技能成才的积极性。做好社会保险的参保工作,具备条件的企业,要积极为包括高技能人才在内的各类人才建立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保障技能人才退休和医疗有较高的待遇。
三是重视企业高技能人才的使用。重视提高企业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政府或企业组织的评先选优等活动中,要按照一定比例推荐符合条件的技能人才,为技能人才参与企业和社会管理创造有利条件。企业应该加强对技能人才的使用管理,逐步建立完善考核与使用相结合、业绩与待遇相联系的企业用人制度。企业要重视提高技能人才在企业职工中的地位,企业的技师、高级技师,在企业管理中要探索分别同中级、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对待的办法,实施绩效考核,享受有关待遇;企业要建立和完善技术带头人制度,在关键岗位、核心技术领域设立“首席技师”,与企业高层次人才一样进行考核管理,承担技术攻关、技艺传承等职责,并享受相关待遇。
四是积极营造表彰宣传技能成才的良好社会氛围。按照政府奖励为导向、企业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原则,积极开展对企业高技能人才的表彰奖励工作。对获得“驻马店市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在企业技术岗位上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优秀技能人才,积极推荐参加“河南省技术能手”和“全国技术能手”或“中华技能大奖”评选。积极推荐获得“河南省技术能手”、“全国技术能手”、“中华技能大奖”的高技能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鼓励企业结合实际对优秀技能人才实行特殊奖励,对职工个人取得的工艺创新和科技发明等,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推进宣传技能人才工作的深入进行。在宣传工作中,强化典型示范、突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支持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政策措施、宣传各地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特色经验,宣传优秀高技能人才的事迹,营造良好氛围,在全社会积极树立有利于企业高技能人才成长的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社会风尚和舆论氛围。
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既要有先进的装备作为基础,也要有数量充足的高素质技能人才作为支撑。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是企业发展的基础,需要政府、社会、企业、技工院校等多方联动,弘扬工匠精神,深化改革创新,健全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和开发机制,形成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与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社会氛围和成长平台,促进高技能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