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四届人大七次会议第9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局办公室 浏览量:523 发布时间:2021-10-20 08:39
局办公室
尊敬的XXX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事业单位职称评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职称评价方式的问题。评价方式是由省级职改部门统一规定的,对于不同类型的人才评价采取不同的评价方式。根据省职改办要求,目前建设工程专业职称评定采取答辩和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对于两位代表提出的建议,我局会同市住建局进行了充分研讨,计划在2021年度建设工程类专业职称评定工作中,将参评人员的工作性质和参与的项目任务设为答辩内容,主要考察其工作能力。在评审时以工作业绩和突出贡献为重点,避免“唯学历、唯论文、唯成果”的倾向。
二、关于职称评审手续简化问题。从2020年开始,全省各个系列职称评审均采取网上申报、网上审核和网上评审,不再提交纸质材料,个人只需要把自己的信息和业绩按要求上传即可。同时,省职改部门也在不断进行职称申报系统的优化工作,尽量减少上传材料,减轻参评人员负担。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