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依据《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8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 人数 | 要 求 |
世纪广场 | 保洁 | 5 | 身体健康 |
市企业养老保险中心 | 窗口人员 | 2 | 熟悉社保工作的优先 |
市医疗保障局 | 工勤服务 | 2 | 高中以上学历,计算机操作熟练 |
市博物馆 | 展厅工勤人员 | 1 | 1,形象气质佳,身体健康,无不良社会记录。2,熟练掌握安全消防知识与技能者优先。 |
市第二高级中学 | 寝室管理 | 1 | 要求女性 |
保洁 | 2 | ||
实验小学 | 保洁 | 6 | 用于西校区、北二校区 |
第三十二小学 | 保洁 | 9 | 高中以上学历 |
市残疾人康复中心 | 保洁 | 2 | |
市防洪博物馆 | 安保保洁 | 1 | 身体健康,户籍在板桥镇者优先 |
市农业农村局 | 工勤服务 | 1 | 大专以上学历 |
市十八初级中学 | 寝室管理 | 1 | 要求女性 |
保洁 | 2 | ||
市第十小学 | 保洁 | 1 | |
市第十二初级中学 | 保洁 | 2 |
二、招聘对象
(一)驻马店市区常住人员,同时在街道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进行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以下六类人员: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4、困难家庭中就业困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5、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6、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端正,热爱工作,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够全面履行本职岗位职责。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即日起开始至2021年9月28日,符合条件的人员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户口本、《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近期彩色1寸照片到市民中心18号窗口现场报名。
(二)考核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考核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三)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驻马店市人社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聘用期限和人员待遇
按照《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规定,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最长为三年。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的单位部分由财政负担,月工资不低于驻马店市市区最低工资标准。
四、其他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咨询电话: 2833513 2816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