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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宣传贯彻《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倡议书

学习宣传贯彻《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倡议书
来源:局办公室       浏览量:1737       发布时间:2021-02-26 10:50
局办公室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1年1月1日已正式施行,我省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进入法制化、规范化新阶段。《条例》规定,每年3月第一周为“河南省新时代文明实践推动周”。在第一个“实践推动周”即将到来之际,为进一步深化《条例》宣传贯彻落实、推动文明实践活动走深走实,现发出如下倡议:

  一、带头提高认识,助推《条例》落实。局属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实践意义,切实增强《条例》落地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压实扛牢落实《条例》主体责任,持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在摒弃陈规陋习、维护公序良俗、引领社会风尚的文明进程中走在前、做表率。

  二、带头学以致用,躬身践行《条例》。全体党员干部要自觉把宣传、维护、践行《条例》作为分内职责,知责于身、尽责于心、履责于行。自觉当好传播者,积极推动《条例》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网络等,努力让《条例》家喻户晓、妇孺皆知;自觉当好践行者,言谈举止、公共场所、行路驾车、与人交往等,做到事事处处遵《条例》,时时刻刻讲文明;自觉当好维护者,以主人翁的姿态,勇于监督不文明现象,敢于纠正不文明行为,共同维护我们的美丽家园,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带头深入融合,拓展《条例》成效。局属各单位要牢固树立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树立求实、求精、求效、求严工作标准,把深化贯彻落实《条例》与精神文明创建结合起来、与深化“四德”教育结合起来、与结对帮扶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结合起来,让做文明人、说文明话、办文明事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日用而不觉的行为规范。

  让我们积极行动,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用自身文明行为的提升,促进全社会文明程度的整体提升,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驻马店贡献智慧和力量!

 

 

驻马店市人社局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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