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我市执纪审查特勤看护人员不足问题,决定招聘一批执纪审查特勤看护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执纪审查特勤看护人员100名(其中:男80名,女20名),主要从事留置对象看护工作。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自愿从事看护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 河南省户籍;
4. 年满18周岁以上(2003年7月31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警校、体校毕业生优先招聘;
6. 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其中: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传染病,无色盲,双侧矫正视力均在4.8以上;
7. 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8. 满足岗位需要及报考资格条件的其他要求;
9.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中共党员、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2.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 受过党纪、政务(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治安处罚、刑事处罚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 曾因违反有关纪律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执纪陪护人员、交通协管员和社区协管员;
7. 家庭成员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和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及司法诉讼程序过程中的;
8. 本人或家庭成员及其他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 之前签用劳动合同且在合同期限内的交通协管员和社区协管员;
10. 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从事看护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 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报考者于2021年7月22日9:00至7月24日18:00期间登录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 hrss.zhumadian.gov.cn)或驻马店人才信息网(http://www.zmdrc.net),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要求:①单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证件照;②电子版;③格式JPG;④文件大小30KB以下;⑤照片大小宽约114像素,高约156像素;⑥必须能反映本人特征,否则将无法通过审查)。报名资料提交被接受后,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必须妥善保管。
2. 报考资格审核。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在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后及时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2小时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核。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3. 网上缴费。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于2021年7月22日11:00至7月25日18: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步骤缴纳考务费(报考者须准备银行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考务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用A4纸打印《驻马店留置看护支队公开招聘执纪审查特勤看护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以备面试资格确认时使用。
4. 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 7月 29日9:00至7月30日24: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笔试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缴费、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因错过时间,系统关闭相关功能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考试和体能测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 笔试
(1)笔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委托专门考试机构或高等院校承担命题和阅卷工作。
(2)根据招聘岗位特点,按照统一规范和“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主要包含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内容。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有关文件精神,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退役士兵报考的,笔试成绩加5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7月26日工作时间向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提交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人员情况于笔试前在本次招聘指定网站予以公示。
(4)参加考试时,应试者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5)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体能测试。
(6)笔试结束后需要妥善保管准考证,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体能测试资格现场确认的有效证件,如因考生保管不慎丢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2. 体能测试
(1)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缴费人数高于1: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拟招聘人数1:3(四舍五入)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缴费人数低于1:3,组织所有参加笔试人员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以本次招聘官网通知为准。测评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等规定实施。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
(2)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在测试前按照要求进行身高和体重测量,体重严重超标者予以排除(参照BMI值计算标准)。
(3)进入体能测试人员需参加体能测试资格现场确认,应试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伍证(退役军人提供)等相关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各1份)接受现场资格确认;拟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为留学回国人员的,还需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各1份)。
(4)未按要求进行体能测试资格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应试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体能测试资格后出现空缺岗位需要进行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体能测试资格现场确认的,发放体能测试通知单。
(5)进入体能测试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期身份证、体能测试通知单参加体能测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体能测试通知单为准。
(6)首批体能测试后,因应试人员自动放弃或体能测试不合格,出现未达到与拟招聘人数1:1.5面试比例的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组织进行体能测试。
3. 面试
(1)体能测试合格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体能测试递补后仍低于面试比例的,组织全体通过体能测试人员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驻马店人才信息网公布。
(3)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体能测试通知单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体检
1.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现行通用标准、特殊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 首批体检后,因应试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未达到拟招聘人数1:1考察比例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组织进行体检。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达不到比例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参加体检并进行考察。
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参加体检并进行考察。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聘用和管理
1.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7个工作日。
2. 对公示合格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
3. 执纪审查特勤看护人员的日常管理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看护队伍建设的意见》(驻纪联发〔2019〕1号)文件执行。无看护任务期间,由市公安局留置看护支队管理,开展日常政治学习和体能、技能等训练;有看护任务时,由市纪委监委负责看护人员的管理等有关工作。
四、保障和待遇
执纪审查特勤看护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看护队伍建设的意见》(驻纪联发〔2019〕1号)文件执行,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执纪审查特勤看护人员工资高于从事其他特勤人员工资的15%,年底增发1个月奖励工资。
五、注意事项
1. 本次招聘笔试成绩查询、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事项,均在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驻马店人才信息网公布。凡各个环节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等个人原因导致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3. 考生在报名前应提前了解并严格遵守驻马店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防疫材料,不得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影响疫情防控的信息。
本公告由市纪委监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驻马店市纪委监委 0396-8012371
监督电话
驻马店市纪委监委 0396-8012831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96-2812540
附件:2021年驻马店市留置看护支队公开招聘执纪审查特勤看护人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