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2.岗位信息发布
3.求职信息登记
4.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5.职业介绍
6.职业指导
7.失业登记
8.就业登记
9.《就业创业证》申领
10开业补贴
11.运营补贴
12.大众创业项目扶持
13.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一次性奖补
14. 孵化成果补贴
15.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16.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17.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
18.贫困劳动力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19.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
20.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受手续办理
21.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22.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23.毕业生年度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24.政府向社会购买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成果
驻马店市就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服务指南
序 号 | 事项 名称 | 服务方式 | 所需材料 | 办结 时限 | 咨询电话 | |
窗口办理 | 受审分离 | |||||
1 |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 √ | 身份证或社保卡 | 即时办理 | 0396-2833866 | |
2 | 岗位信息发布 | √ | 招聘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有关部门批准其设立的文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或社保卡;受用人单位委托的证明;提供招用人员简章。 | 即时办理 | 0396-2889177 | |
3 | 求职信息登记 | √ | 身份证或社保卡 | 即时办理 | 0396-2814267、2889177 | |
4 | 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 √ | (一) 就业技能培训: 1.贫困家庭子女(建档立卡及享受低保家庭的适龄劳动者)提供《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两证一卡任选,提供一个即可); 2.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提供《就业创业证》、毕业证或学生证(复印件); 3.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提供《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两证一卡任选,提供一个即可),一级初高中毕业证的复印件; 4.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建档立卡的适龄贫困劳动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5.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两证一卡任选,提供一个即可)。 (二) 创业培训 1.贫困家庭子女(建档立卡及享受低保家庭的适龄劳动者)提供《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提供《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复印件,高校其他在校学生、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3.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提供《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和初高中毕业证复印件 4.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建档立卡的适龄贫困劳动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5.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 即时办理 | 0396-2833058 | |
5 | 职业介绍 | √ | 招聘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有关部门批准其设立的文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或社保卡;受用人单位委托的证明;提供招用人员简章。求职人员:身份证或社保卡。 | 即时办理 | 00396-2814267、2889177
| |
6 | 职业指导 | √ | 招聘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有关部门批准其设立的文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或社保卡;受用人单位委托的证明;提供招用人员简章。求职人员:身份证或社保卡。 | 即时办理 | 0 0396-2889177
| |
7 | 失业登记 | √ | 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 即时办结 | 0396-2833866 | |
8 | 就业登记 | √ | (一) 用人单位就业登记: 1.法人(经营者)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公章,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2.劳动者个人(员工)登记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劳动合同或招(录、聘)用手续。 (二)个人就业登记: 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经营者本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 即时办结 | 0396-2833866 | |
9 | 《就业业证》申领 | √ | 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近期两寸免冠照一张 | 即时办结 | 0396-2833866 | |
10 | 开业补贴 | √ | 1.开业补贴申请表 2.创业者身份证复印件及创业者身份证证明材料 3.创业者《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在校生提供学籍证明材料即可) 4.工商营业执行复印件 5.员工花名册 6.工资支付凭证 7.创业证本人银行账户 | 一般按季申请办结 | 0396-2833866 | |
11 | 运营补贴 | √ | 1.孵化成果补贴申请表 2.孵化基地或新型孵化平台依批准设立或依法成立的证明材料 3.独立运营机构营业执照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基地或平台的认定文件 5.孵化项目名单及相应地带动就业人数 6.孵化项目营业执照及相应带动就业3人以上证明材料(包括员工花名册、就业创业登记、劳动合同等) | 一般按季申请办结 | 0396-2833866 | |
12 | 大众创业项目扶持 | √ | (一)申请省级大众创业扶持项目 1.《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申报表》 2.《项目发展计划书》,主要内容包括项目产品或服务,市场前景分析、企业优势分析、创业团队及股权结构、项目经营进展情况(包括员工人数、总资产、销售量、利润等)、发展规划、扶持资金拟用使用方向等部分 3.项目法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大中专学生提供毕业证或学生证复印件,退役军人提供退役证明复印件,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登记证》显示失业状况页面的复印件,离岗创业人员提供与原单位签订的协议复印件,返乡下乡创业人员中是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失业人员、离岗创业人员提供与上述人员同样的材料,属于返乡创业农民工的提供在乡镇或农村的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法人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5.专利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及相关专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果没有此类证书可不提供) 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盖章的《就业创业登记证》发放台账 7.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电子版(图片清晰可见) 8.吸纳贫困人员就业的项目,提供贫困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扶贫手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 9.项目经营场所视频(8分钟以内电子版) 10.企业最近六个月银行流水单 11.公司开户许可复印件 12.申报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项目除提供1至11项材料,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8分钟以内的项目介绍PPT,主要包括《项目发展计划书》要求的内容(仅提供电子版) (2)项目最近4个季度的税务报表 (3)最近6个月的工资发放表,缴纳社会保险凭证,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5人以上) (二)申请市级大众创业扶持项目 1.《驻马店市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申报表》 2.《项目发展计划书》,主要内容包括项目产品或服务、市场前景分析、企业优势分析、创业团队及股权结构、项目经营进展情况(包括员工人数、总资产、销售量、利润等)、发展规划、扶持资金拟使用方向等部分,不得缺项。 3.项目法人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大中专学生提供毕业证或学生复印件,退役军人提供退役证明复印件,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登记证》显示失业状况页面的复印件,离岗创业人员提供与原单位签订的协议复印件,返乡下乡创业人员中是大中专业毕业生、退役军人、失业人员、离岗创业人员提供与上述人员同样的材料,属于返乡创业农民工提供在乡镇或农村的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法人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5.专利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及相关专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果没有此类证书可不提供) 6.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电子版(图片清晰可见) 7.吸纳贫困人员就业的项目,提供贫困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扶贫手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 8.项目经营场所视频(8分钟以内电子版) 9.企业最近六个月银行流水单 10.公司开户许可复印件 申报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项目除提供1至10项材料,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8分钟以内的项目介绍PPT,主要包括《项目发展计划书》要求的内容(仅提供电子版) (2)项目最近4个季度的税务报表 (3)最近6个月的工资发放表,缴纳社会保险凭证,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5人以上) | 申请省级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的按省人社厅统一规定时间办理;申请市级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的市人社部门下发文件规定时间办理。 | 0396-2833866 | |
13 | 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一次性奖补 | √ | 1.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申报表 2.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推荐表(申请省级示范基地需提供市级示范基地认定文件) 3.基地依法设立或批准成立证明材料 4.基地独立运营机构证明材料 5.基地基本条件证明材料: (1)孵化场所面积证明材料 (2)功能分区明确(设有苗圃区、孵化区、加速器) (3)创业服务大厅面积(包括大厅实拍图) (4)公关区域信息(培训教室、会议室、路演厅等) (5)公用设施信息(包括设备清单、投影仪、复印机等) (6)在孵化企业实体材料(在孵实体名单、坐落位置平面图、工商营业执照) 6.基地服务功能证明材料: (1)管理服务团队资料 (2)孵化管理制度(入园和出园条件、孵化年限等) (3)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和创业导师开展创业服务记录(活动签到表、日程表、活动内容等) (4)创业测评服务(测评系统名称、功能概述) (5)融资服务记录(创业担保贷款、风投等) (6)创业项目展示交流和项目路演服务记录(活动签到表、日程表、活动内容等) (7)创业扶持政策落实台账(入孵企业享受政策情况) (8)视频短片等宣传资料 7.孵化绩效证明材料: (1)基地成立以来,入孵实体总名单(创业实体入孵花名册) (2)出园企业名单,总体孵化成功率(出国实体档案) (3)入孵企业提供就业岗位数量(提供员工花名册) (4)近3年获得的企业孵化服务方面的荣誉证书(包括荣誉文件) 8.上年度报告: (1)在孵企业数量 (2)出孵企业数量 (3)上年底在孵企业年总产值 (4)上年底在孵企业员工总人数 | 一般按季申请办结 | 0396-2833866 | |
14 | 孵化成果补贴 | √ | 1.孵化成果补贴申请表 2.孵化基地或新型孵化平台依批准设立或依法成立的证明材料 3.独立运营机构营业执照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基地或平台的认定文件 5.孵化项目名单及相应的带动就业人数 6.孵化项目营业执照及相应带动就业3人以上证明材料(包括员工花名册、就业创业登记、劳动合同等) | 一般按季申请办结 | 0396-2833866 | |
15 |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 √ | 个人贷款申请: 1.贷款申请人身份证、其配偶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或其他婚姻状况材料) 2.附和政策扶持对象条件的证件 3.《营业执照副本》 4.担保人身份证或其他担保相关的材料 备注:贷款申请人、担保人须当面签署有关文书 组织贷款申请: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1.与组织起来创业人员签订的2年以上长期劳动合同书,每名职工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2.经济实体法人或负责任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贷款申请人配偶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或其他婚姻状况材料) 3.担保人身份证或其他与担保相关的材料(备注:企业法人或负责人、担保人须当面签署有关文书) | 现场办结 | 0396-2831583 | |
16 | 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 √ | 1.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申请表(盖单位公章) 2.发票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 3个工作日 | 0396-2833866 | |
17 | 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 | √ | 公益性岗位人员考勤表(盖单位公章) | 3个工作日 | 0396-2833866 | |
18 | 贫困劳动力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 √ | 1.贫困劳动力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贫困家庭劳动力身份证复印件 3.贫困家庭劳动力取得就业收入6个月以上的工资条或银行流水账单等证明材料 4.往(返)外地车票 | 材料齐全的受理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 0396-2886738 | |
19 | 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 | √ | 1.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花名册 2.贫困家庭劳动力身份证复印件 3.贫困家庭劳动力取得就业收入12个月的工资条或银行流水账单等证明材料 4.贫困劳动力与所生产经营主体签订的劳动合同(协议)复印件 | 材料齐全的受理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 0396-2886738 | |
20 | 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 | √ | 1.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或复印件 3.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 4.密封完整的学籍档案 | 现场办结 | 0396-2814267 | |
21 | 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 √ | 1.就业见习补贴申请表 2.就业见习协议 3.见习人员毕业证复印件 4.见习单位按月发放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明细账(单) 5.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复印件 6.就业见习证明 7.见习单位与留用人员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书复印件和社保缴费记录 8.见习单位银行基本账户 | 同批次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申请办结一般按季申请办结 | 0396-2833866 | |
22 | 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 | √ | 1.获得毕业学年国家助学贷款(或享受低保、身有残疾、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特困救助供养证明材料) 2.符合条件人员的学籍材料 3.填报《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 按省厅统一规定时间办理 | 0396-2833866 | |
23 | 毕业年度 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 √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 3.河南省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4.实名登记信息表 | 按省厅统一规定时间办理 | 0396-2833866 | |
24 | 政府向社会购买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成果 | √ | 参加专项招聘服务活动的用人单位及岗位情况、活动现场证明材料、补助申请表等 | 0396-28338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