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豫政〔2015〕59号)和《关于印发<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豫人社〔2017〕77号)的精神和要求,现将2018年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材料
1.申报条件和材料按照《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章的要求执行。
2.首次创办的小微企业指的是首次创业而创办的企业,企业法人不得在其他企业持有股份(在二级市场买卖公开发行的上市公司股票除外)和任职。
3.小型企业的标准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四部委下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4.拟申报项目的企业进行网上申报时,请务必认真填写、上传要求的资料。银行账号相关信息务必依照开户许可证填写,凡因填报开户行、账号等信息错误导致无法正常拨款的,后果自负。
二、申报程序
各地按照相关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申报,并按照《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三章的规定程序进行申报。
三、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项目的时间从2017年10月10日9时开始至2017年10月19日18时结束,届时网络系统将自动关闭。各省辖市、直管县于2017年10月31日前将审核通过的项目,进行网上操作,提交省厅,同时将申报项目的纸质材料(1份)和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报送省厅;省属孵化园申报的项目纸质材料和项目汇总表直接报省厅,逾期未报送视为放弃。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创业扶持项目申报作为促进大众创业的有力抓手。要加大宣传力度,让政策惠及更多的创业者和创业项目。
(二)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政策规定严格把关,对项目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督促县(区)认真填报实地考核表(见附件2)。省辖市、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通过社保查询、企业法人查询和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查询等核查工作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的规范完整、符合要求,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对审核把关不严、工作不力的地方和单位,将予以通报。
(三)按照财政预算管理相关规定,此次申报项目的扶持资金要列入2018年度的财政预算,请各地务必严格按照程序和时间节点要求进行报送。
联系人:陈锐 程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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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