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豫政〔2018〕41号文件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18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11号)文件精神。经市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5月28日会议研究,报市政府同意,驻马店市汽车运输公司和驻马店市前进粮油有限公司两家企业享受应急稳岗返还补贴,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6月3日至6月9日。公示期内有关单位、个人及社会各界如对所公示的申报单位有异议,请以书面、电话和来访形式向市劳动就业处反映。
电话:2833053 2875665
地址:驻马店市文明路南段驻马店市劳动就业处
2019年度统筹地区失业保险应急稳岗返还补贴情况表
2020年 6月3日 单位:人、万元
序号 | 单位名称 | 法人 代表 | 上年末 职工人数 | 申请理由 | 上年度 单位和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 | 稳岗措施 涉及职工 人数 | 单位申请 使用稳岗 补贴 | 同意使用稳岗补贴 | |||
企业 亏损 | 利润 下降 | 贸易 摩擦 | 政府 认定 | ||||||||
1 | 驻马店市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姜 振 | 2376 | √ | 76.36 | 2376 | 1938.82 | 670.09 | |||
2 | 驻马店市前进粮油有限公司 | 孙浩德 | 44 | √ | 2.12 | 44 | 35.9 | 18.31 | |||
合计 | 2420 | 78.48 | 2420 | 1974.72 | 68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