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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期间失业保险 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

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期间失业保险 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驻人社函〔2020〕8号
来源:局办公室       浏览量:786       发布时间:2020-02-21 16:29
局办公室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教育厅 财政厅 交通运输厅 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豫人社明电20209号)和《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疫情影响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39条措施>的通知》(驻政202013号)文件要求,现将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稳岗返还补贴工作及政策调整通知如下:

一、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暂时遇到困难且恢复有望的中小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将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政策裁员率放宽到5.5%,将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

二、上述企业裁员率适用于疫情防控期间,其它方面的政策仍按《关于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豫政201841号文件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驻人社办201922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具体要求

1.对申请稳岗补贴的企业,汇总审批时间由一个月审批一次,改为每半个月审批一次。

2.对申请稳岗补贴3000元以下的企业,按照豫人社办函2018236号文件要求,对相关企业单独汇总审核,从简从快审批办理,确保政策尽快落地。

3.各县区要在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期,疫情防控和企业稳岗关键期,扛稳政治责任,抓住政策机遇期,落实措施,积极作为,精准施策,抓出成效,为驻马店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附件:2019年各县区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返还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2月19日

 

 

 

附件

2019年各县区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返还目标

任务完成情况表

 

时间:2019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县区

目标任务

发放金额

完成比率

名次

遂平

266

1.15

0.4%

10

西平

279

298

107%

2

确山

275

92.18

33%

3

平舆

328

45.58

14%

9

上蔡

318

64.3

20%

5

正阳

300

45.15

15%

8

泌阳

324

55.02

17%

7

汝南

263

53.43

20%

6

驿城区

403

98.87

25%

4

开发区

64

8.69

14%

9

市直

2180

6377.08

292%

1

全 市

5000

7139.45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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