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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373号提案的答复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37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局办公室       浏览量:52       发布时间:2024-08-12 11:12
局办公室

中国民主同盟驻马店市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劳动用工保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近几年来,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积极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坚持以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前提,以协调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以实施“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工程”为重点,全面贯彻《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劳动执法监察与调解仲裁力度,不断规范劳动用工行为,确保了我市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一、建立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市人社局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会同市总工会、市工商联成立了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积极加强部门的协调配合,部门之间各司其职,及时研究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新情况、新问题,统筹做好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相关工作,建立起运转流畅高效的和谐劳动关系调节机制,为推动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打下了坚实基础。同时,完善劳动争议的调解处理机制,完善劳动权益的保障机制,通过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协商调解机制,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劳动权益不受侵犯。

二、规范落实劳动合同制度

我市各级人社部门依法加强对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监督、指导和服务,促使企业与职工依法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我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结合我市企业实际情况,以发展新型劳动关系为目标,以建立规范有序的维权机制为保证,依法推动企业与劳动者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劳动定额管理以及女职工、残疾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等事项开展集体协商,订立集体合同和专项集体合同,不断扩大覆盖面,维护了劳动者和企业双方的利益。

三、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

我市全面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等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自今年1月1日起,我市开始执行河南省人民政府新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我市市区为一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21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20.6元;新蔡县为二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20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9.6元;确山县、西平县、汝南县、正阳县、泌阳县、平舆县、上蔡县、遂平县为三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8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7.6元。同时,我市监察部门大力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制,严肃查处危害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的违法行为,加大打击恶意克扣、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的力度,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努力实现劳动者工资尤其是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企业推行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同时,兼顾企业的利益诉求,助力我市各类企业健康稳定发展。另外,对有过投诉举报情况的单位,作为重点对象进行监察,依法规范各类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坚决维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四、加强普法宣传

我市各级人社部门坚持指导服务与依法规范企业用工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坚持积极稳妥推进《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把加强指导服务与依法规范企业用工结合起来,增强企业合规用工意识。今年以来,市人社局多次组织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通过公共场所发放普法宣传单、走进企业宣讲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等方式进行了普法宣传。

五、提高劳动者素质

一是完善政策保障。结合我市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每年出台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细分县区、行业部门目标任务,遴选优质培训评价机构纳入《河南省承担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机构目录清单》,为我市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提供坚实保障。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充分发挥企业、院校主阵地作用,高标准建成河南交通技师学院职业培训(评价)中心、驻马店技师学院职业培训(评价)中心,进一步拓宽广大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渠道。联合市委网信办,依托驻马店技师学院建成我市全民数字素养培训基地,扩大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覆盖面。积极对接商务、邮政等部门,根据行业发展现状和企业需求,以电商、快递、外卖送餐等新业态从业人员为重点,量身制定培训工种,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企业岗前和在职等项目制技能培训。三是开展技能大赛。每年联合市总工会印发全市职工职业技能竞赛计划,市人社局与市邮政管理局、市新业态工会联合会共同开展全市快递员揽投、快递员包装职业技能大赛,并对成绩前三名参赛选手授予“驻马店技术能手”,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劳动者学习技能、热爱技能、投身技能的热情。

六、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

我市仲裁部门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推动各类企业普遍健全内部劳动争议协商调解机制,重点指导规模以上企业建立专业、规范、高效运转的调解委员会。加强乡镇(街道)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市级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院各项软、硬件建设;仲裁员、调解员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初步实现仲裁队伍职业化、专业化;进一步完善组织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五位一体”调解机制。创新调解方式方法,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平台运行效率,使调解平台成为仲裁机构案前调解争议的主渠道。截至目前,依托我市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服务平台以及综治中心平台,全市198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了劳动争议基层调解组织,做到有牌子、有人员、有场所、有制度。县区仲裁部门牵头建立微信工作群,对基层调解员进行针对性业务指导。

感谢贵委对我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相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后我们将继续大力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劳动用工保障工作。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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