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4年4月1日受理了中铁飞豹快线(河南)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申请的杨玉朝的工伤认定申请。经调查核实,杨玉朝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拟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为确保工伤认定公平、公正,现将工亡职工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五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联系。
举报电话::0396-2836996 0396-2880211
拟认定工伤职工基本情况
用人单位名称:中铁飞豹快线(河南)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职工姓名:杨玉朝 性别:男
身份证号:411325198405212317
事故简述:中铁飞豹快线(河南)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司机杨玉朝,和同事程新峰于2023年12月16日驾驶子母车(子车蒙BA8229母车蒙BA8776)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国能新疆红沙泉能源有限公司装载煤炭到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巴图塔卸货。2023年12月19日到达巴图塔,卸货完成后于12月20日8时左右从巴图塔返回红沙泉,因返回时子母车均为空车,便将母车装载子车,再由二人轮流驾驶母车(蒙BA8776)返回红沙泉。2023年12月22日20时19分许,杨玉朝驾驶母车行驶至G7京新高速进疆方向京新高速2582公里800米处时,与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追尾,致使乘车人杨玉朝当场死亡。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通过尸检分析确认死亡原因为:不排除颅脑损伤死亡。木垒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杨玉朝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同车的程新峰无事故责任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