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5-3批工伤认定公示
来源:局办公室 浏览量:507 发布时间:2024-05-27 18:00
局办公室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4年3月18日受理了陈礼权申请的陈春华的工伤认定申请。经调查核实,陈春华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的规定,拟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为确保工伤认定公平、公正,现将工亡职工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五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联系。
举报电话:0396-2836996 0396-2880211
2024年05月27日
拟认定工伤职工基本情况
用人单位名称:驻马店(广东)金山金兴食品有限公司
职工姓名:陈春华 性别:男
身份证号:412823********6853
事故简述:2023年12月7日17时许,驻马店(广东)金山金兴食品有限公司拌面工陈春华,驾驶两轮电动车从单位下班回家途中,途径驻马店市重阳大道与汝宁路交叉口与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致使陈春华当场死亡。经驻马店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驻)公(物)鉴(病)字[2023]315号鉴定书鉴定意见为:符合交通事故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驻马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作出陈春华承担事故同等责任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