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公示(2024年1月8日)
来源:局办公室 浏览量:814 发布时间:2024-01-08 08:31
局办公室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3年12月8日受理了驻马店市中心医院申请的张海涛的工伤认定申请。经调查核实,张海涛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拟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为确保工伤认定公平、公正,现将工亡职工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五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联系。
举报电话:0396-2836996 0396-2880211
拟认定工伤职工基本情况
用人单位名称:驻马店市中心医院
职工姓名:张海涛 性别:男
身份证号:41280*********1419
事故简述:因驻马店市中心医院妇儿院区基地餐厅“节约用电”标识破损较多,2023年11月15日7时05分,驻马店市中心医院总务科电工班电工张海涛,受单位指派前往市中心医院中心院区电工班领取标识,到达市中心医院中心院区后突感身体不适,自行前往驻马店市中心医院急诊科救治,随后又转往驻马店市中心医院心血管重症医学救治,于2023年11月15日9时经抢救无效死亡,死亡原因:急性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