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豫人社〔2019〕16号),按照驻马店市关于《第五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的工作部署,着力集聚一批高层次、创新性、引领型人才(团队),持续为驻马店转型发展积蓄壮大新动能。结合该校工作需要,2023年驻马店农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名。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选拔优秀人才。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2023年驻马店农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名。
具体招聘计划详见《2023年驻马店农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的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刑事犯罪记录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驻马店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
符合岗位要求的考生,需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23年10月18日至20日到现场报名(包括2022年12月10日—2022年12月31日在河南省招才引智网上报名的考生)。报名地点:河南省驻马店农业学校(驻马店市盘龙山路2668号)。可乘坐6、24、K6路公交车驻马店农业学校站下车即到,也可乘坐2路公交车驻马店农业学校南门站下车,往北200米即到。
2.资格审核
报考资格审核。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在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后及时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等待是否通过通知。报考资料不全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1)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3)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二十一条规定,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岗位,须相应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短缺急需专业岗位,单位主管部门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工作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委托专门考试机构或高等院校承担命题和阅卷工作。
教学岗位笔试分为2科:1.教育理论(含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教师专业标准等);2.教学教法(含教育教学技能、新课程理念、课程与教学论等)。满分均为100分。
参加笔试时,应试者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等方可进入考场。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教育理论成绩×50%+教学教法成绩×50%。
2.面试
普通学科面试,按所报学科,采取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讲一节与所报学科、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体、音、美、幼教等特殊学科面试,采取讲微型课加专业才能展示的方式,讲微型课、专业才能展示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3.考试总成绩
(1)普通学科。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体、音、美、幼教等特殊学科。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讲课成绩×30%+专业才能展示成绩×3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对于紧缺岗位达不到竞争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主要检查被检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否适应招聘岗位要求。体检项目和标准按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要求,参照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与历次修订内容,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要求进行。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阶段如出现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一次性递补体检、考察。考察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具体考察工作按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并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是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负其责、严格条件、严格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要认真按照本方案的规定组织实施,工作中遇到问题及时报告,不得随意扩大报考范围,不得擅自改变考试聘用程序、条件和标准。要切实增加工作透明度,坚持招聘政策、招聘计划、资格条件、考试成绩、聘用结果公开,对于报名和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等环节的情况,也要采用适当的形式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者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实行公务回避;报考者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任职回避。
本简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驻马店农业学校: 0396-2725606
监督电话: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96-2812540
驻马店市教育局: 0396-2915978
附件:2023年驻马店农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