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hrss.zhumadian.gov.cn

加载中...

2023年确山县县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编外人事代理人员工作方案

2023年确山县县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编外人事代理人员工作方案
来源:局办公室       浏览量:3204       发布时间:2023-06-21 17:28
局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县直卫生系统急需医疗、医护等专业人员,不断提升我县医疗卫生水平,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充分就业,根据《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卫生系统聘用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确政办〔2012〕51号)文件及省、市组织人事部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确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山县卫健体委决定为县人民医院等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计划

共计划招聘98名,其中:

(一)确山县人民医院53名

(二)确山县中医院19名

(三)确山县妇幼保健院11名

(四)确山县第一人民医院15名

具体岗位情况详见《2023年确山县县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编外人事代理人员岗位表》(见附件)

考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2(部分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具体详见岗位表)。若某专业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未达1:2的,相应核减招录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取消该专业岗位招聘计划;岗位被取消的,该岗位的报考者可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驻马店市户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无违法记录;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有招聘单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要求详见附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详见附件);

6、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标准;

7、具有招聘岗位所需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在全日制院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如专升本的在校生,不能拿专科毕业证来报考);

5、在职在编人员;现在岗、未辞职的编外人事代理人员51111工程人员、“369”人才工程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3日9:00—2023年7月7日17:00。

(二)报名网址:https://queshan.shanxihr.com/

(三)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址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照片(要求:①单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证件照;②电子版;③格式JPG;④文件大小30KB以下;⑤照片大小宽约114像素,高约156像素;⑥必须能反映本人特征,否则将无法通过审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严格按照系统提示操作步骤进行报名。报名资料提交接收后,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考生通过身份证号和密码查询报考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报名表、准考证等相关事项。

(四)报考资格审核。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后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资格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名申请被接受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后登录报名网站,及时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特别是在报名时间最后一天提交报名申请的考生,请及时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及反馈意见,以防系统关闭造成报名资格审查无法通过)。

(五)网上缴费。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于2023年7月4日9:00至7月8日17:00期间通过登录原报名网址,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步骤缴纳考务费(报名者须准备银行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预存足够缴费金额)。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每科缴纳30元,共计3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网上打印报名表。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用A4纸打印《2023年确山县县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编外人事代理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七)网上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注意查看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驻马店人才信息网、确山县人民政府网站确山人社公众号。未按规定要求打印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缴费、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因错过时间,系统关闭相关功能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所报单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及人事代理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试的方式和内容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权委托考试机构承担。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满100分。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1、临床医学岗位和药、技岗位考公共基础知识(20分)、临床医学基础知识(80分);

2、护理岗位考临床医学基础知识(30分)、护理学(70分);

3、其他(非医学类)岗位考公共基础知识(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因素,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公开招聘各项组织工作的,另行通知。

(二)面试

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1.5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进入面试人员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资格证的,提供院校就业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电子注册备案表,网上打印的2023年确山县县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编外人事代理人员报名登记表进行面试资格确认

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驻马店人才信息网、确山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经面试资格确认合格者,核发面试通知单,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逾期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确认时,如出现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笔试同一类别试卷的面试人员进入体检考生的面试成绩最低分,否则,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招聘岗位数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为准。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出现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情况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主要检查被检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否适应招聘岗位要求。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与历次修订内容,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要求进行。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的重点是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8月底前未能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缺时该岗位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并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的,按照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依次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与用人单位需签订5年服务期合同(需参加规培人员,规培期除外)。根据《关于卫生系统聘用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人事代理的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其医疗、工伤、失业等基本社会保险以及工资、年度考核等方面与在编人员享有同等待遇;养老保险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未尽事宜由2023年确山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编外人事代理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96-7066386


附件:2023年确山县县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编外人事代理人员岗位

 

 

                    确山县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   确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1日


CopyRight ©2014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版权所有
主办: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站标识码:4117000031
豫公网安备: 41170002411733号 备案号:豫ICP备1902472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