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编码
005942363GG07919006
二、使用范围
需要办理恢复手续的中断状态参保人员
三、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四、设立依据
《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豫人社〔2016〕18号)
五、受理机构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窗口
六、决定机构
驻马店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处
七、办理条件
(一)准予办理的条件:
1.需要办理恢复手续的中断状态参保人员
2.申请材料齐全。
(二)不准予办理的条件:
申请材料不齐全。
八、申办材料
申办材料应附和以下要求: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份数 |
纸质 |
特定要求 |
1 |
《机关事业单位建立(恢复)养老保险关系申报表》 |
原件 |
2 |
纸质 |
|
2 |
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台账 |
原件、复印件 |
1 |
纸质 |
复印件需加盖位公章,原件核验,不存档 |
3 |
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的录用、调任转任、招聘、聘用(任)、流动、政策性安置等手续 |
原件、复印件 |
1 |
纸质 |
复印件需加盖位公章,原件核验,不存档 |
4 |
按照人事管理工资审批权限审核的工资审批表(所核算缴费工资基数对应有关年度的工资审批表) |
原件、复印件 |
1 |
纸质 |
复印件需加盖位公章,原件核验,不存档 |
5 |
工资转移介绍信(仅限于机关事业单位之间工作调动人员调入新单位后首次工资审批手续不显示工资执行时间) |
原件、复印件 |
1 |
纸质 |
复印件需加盖位公章,原件核验,不存档 |
九、受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驻马店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窗口
(二)网上申报:进入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zmd.hnzwfw.gov.cn/art/2018/9/26/art_307_698133.html)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申报。
十、办理流程
(一)申请
(三)申请人通过驻马店市政务服务网和驻马店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窗口进行事项的申请。
(二)受理
工作人员通过窗口或驻马店市政务服务网接收申报材料。
(三)经办
受理申报材料后在经办系统中进行办理。
(四)复核
审查完成后对内容进行复核。
(五)反馈
对申请人反馈受理结果。
十一、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
无
(二)承诺时限
当日办结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十三、结果送达
直接送达
十四、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无
十五、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
驻马店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窗口
﹙二﹚电话咨询
0396-2835761
﹙三﹚网上咨询
http://zmd.hnzwfw.gov.cn/art/2018/9/26/art_307_698133.html
http://www.zmdzwfw.gov.cn/index2.jspx?service=p
十六、监督投诉渠道
(一)现场监督投诉
驻马店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值班领导
﹙二﹚电话监督投诉
1.窗口:0396-2880253
2.驻马店市市长热线:0396-12345
﹙三﹚网上监督投诉
http://zmd.hnzwfw.gov.cn/art/2018/9/26/art_307_698133.html
http://www.zmdzwfw.gov.cn/index2.jspx?service=p
十七、办理地址和时间
地址:驻马店市健康路西段476号 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窗口
时间: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十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一﹚ 办理进程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
驻马店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窗口
2.电话查询
0396-2835761
3.网上查询
http://zmd.hnzwfw.gov.cn/art/2018/9/26/art_307_698133.html
http://www.zmdzwfw.gov.cn/index2.jspx?service=p
(二)结果公开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
驻马店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窗口
2.电话查询
0396-2835761
3.网上查询
http://zmd.hnzwfw.gov.cn/art/2018/9/26/art_307_698133.html
http://www.zmdzwfw.gov.cn/index2.jspx?service=p
十九、办理结果样本
二十、附件
附件1:机关事业单位建立(恢复)养老保险关系申报表
附件2:机关事业单位建立(恢复)养老保险关系申报表示范文本
附件3: 事项流程图
附件4:常见问题解答
附件1 机关事业单位建立(恢复)养老保险关系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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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社会保险登记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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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新进职工来源 |
内部编号 |
姓名 |
公民身份号码 (有效身份证件) |
工资来源 |
性别 |
民族 |
出生时间 |
参加工作时间 |
缴费起止时间 |
缴费工资 |
本人签名 |
||||
1 |
|
|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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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
|
|
|
|
|
|
|
|
|
|
|
||||
4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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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5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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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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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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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参保单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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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报送,以上事项填写真实,若与实际情况不符,愿承担相关责任。 |
||||||||||||||||
单位经办人: 单位负责人: 单位名称:(盖章) 填表日期: 年月日 |
||||||||||||||||
社保经办机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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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建立(恢复)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账户. 经办人: 审核人: 社保经办机构:(盖章) |
||||||||||||||||
办理日期: 年月日 |
||||||||||||||||
备注: 1、首次参加工作和再次工作的人员的月缴费工资按就业后第一个月工资填报。 |
||||||||||||||||
2、新进职工来源,指首次参加工作、本单位恢复工作或其他单位调入。 |
||||||||||||||||
3、工资来源:按照财政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分类填写。 |
||||||||||||||||
4、缴费起止时间指一个缴费年度内开始缴费和结束缴费的时间;补缴超过一个缴费年度的,应分年度填写。 |
||||||||||||||||
5、此表一式两份,社保经办机构和参保单位各留存一份。 |
附件2 机关事业单位建立(恢复)养老保险关系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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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xxxxxx局社会保险登记编号:xxxxx |
||||||||||||
序号 |
新进职工来源 |
内部编号 |
姓名 |
公民身份号码 (有效身份证件) |
工资来源 |
性别 |
民族 |
出生时间 |
参加工作时间 |
缴费起止时间 |
缴费工资 |
本人签名 |
1 |
调入 |
|
XXX |
XXXXXXXXXXXXX |
财政全额拨款 |
女 |
汉 |
19730901 |
20010101 |
201801-201806 |
2580 |
XXX |
2 |
|
|
|
|
|
|
|
|
|
201807-201808 |
2580 |
XXX |
3 |
|
|
|
|
|
|
|
|
|
|
|
|
参保单位意见: |
||||||||||||
同意报送,以上事项填写真实,若与实际情况不符,愿承担相关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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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经办人: XXX 单位负责人: XXX 单位名称:(盖章) 填表日期: 2018 年 8月 8日 |
||||||||||||
社保经办机构意见: |
||||||||||||
同意建立(恢复)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账户. 经办人: XXX 审核人: XXX 社保经办机构:(盖章) |
||||||||||||
办理日期: 2018 年 8月8 日 |
||||||||||||
备注: 1、首次参加工作和再次工作的人员的月缴费工资按就业后第一个月工资填报。 |
||||||||||||
2、新进职工来源,指首次参加工作、本单位恢复工作或其他单位调入。 |
||||||||||||
3、工资来源:按照财政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分类填写。 |
||||||||||||
4、缴费起止时间指一个缴费年度内开始缴费和结束缴费的时间;补缴超过一个缴费年度的,应分年度填写。 |
||||||||||||
5、此表一式两份,社保经办机构和参保单位各留存一份。 |
附件3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在职人员参保关系恢复经办流程图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在职人员参保关系恢复流程图
附件4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机关事业单位之间人员调动已在原单位参保且中断缴费,调入单位办理参保登记时,怎样确定该人员参保时间?
回答:机关事业单位之间人员调动,如已在原单位参保且中断缴费,调入单位办理参保登记时,参保时间为原单位中断缴费时间的次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