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现将驻马店市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对象
根据拟录用职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在体检前进行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人选的确定办法,与体检人选的确定办法相同。
参加驻马店市人民警察职位(含驻马店市公安机关、法院系统、监狱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考生共221名(见附件)。
二、集合时间、地点
1、集合时间。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早上6:30前。
2、集合地点。驻马店市公安局北门(地址:驻马店市乐山大道与泰山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南)。
三、体能测评项目、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以及《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关于录用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11〕28号)和《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等规定进行。凡其中一项不合格的,视为体能测评结果不合格。
参加体能测评考生年龄计算截止到2023年4月27日当天,即1992年4月27日(含)之前出生的,执行“31岁(含)以上”测评标准。
四、体能测评要求及注意事项
1、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集合地点报到,按时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2、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纸质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经工作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后方可参加体能测评。
3、体能测评前考生应注意饮食、运动等,使身体保持正常状态。
4、体能测评场所不设更衣室,测评当天,考生应穿着便于运动的服装、鞋等,以免影响正常水平发挥。
5、考生进入测评场所,手机等通信工具必须关闭并主动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否则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考生须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体能测评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擅自离队单独行动。
7、测评期间,考生实行编号管理,不得透漏姓名等个人信息。
8、测评前,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操作规程,注意安全,提前做好充分准备,防止测评时发生肌肉拉伤等问题。考生须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做好个人身体状况评估,如因有心脏病等情况不适合参加测评的,应提前告知现场工作人员,以免发生意外,否则因参加体能测评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测评前,考生须认真熟悉测评项目的规则、合格标准、注意事项和要求。考生年龄31岁(含)以上的在体能测评前应主动说明。每个测评项目结束后,考官向考生宣布测评结果(合格或不合格)。对测评结果不合格的,考生、考官、监督人员要进行签字确认;考生拒绝签字的,由考官、监督人员和带队工作人员代签确认并注明。
10、怀孕考生可暂缓进行体能测评,待孕期结束可以进行时,再完成体能测评。请怀孕考生于2023年4月26日下午17:00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和体能测评延期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笔试准考证号、报考单位、职位代码、预产期时间、申请延期原因和个人手写签名等要素),到驻马店市公安局1506房间备案。
11、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测评规定和各项纪律要求。如有违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宣布取消测评资格或宣布测评成绩无效等处理。对于作弊或请他人顶替的,体能测评结果无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2、考生可自行携带食品和饮用水,按要求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13、如因天气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体能测评受到较大影响的,将适时调整测评时间。
联系电话:0396-2122088(驻马店市公安局)。
附件:河南省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驻马店市人民警察职位参加体能测评考生名单(221名)
中共驻马店市委组织部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