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市引智示范基地经验交流会
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引智示范基地:
根据省外专局对加强引智基地和示范单位建设的要求,将对已命名的引智示范基地等进行重点绩效评估,重新考核认定,统一命名挂牌。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全省引智工作会议精神,做好引智成果示范基地申报及引智基地成果征集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拟于近期召开全市引智示范基地经验交流会,请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一、每个引智示范基地将命名后的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绩、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及有关建议形成一份文字材料。
二、凡符合附件一、二所列条件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准备一份相关材料。
三、参会人员:各县区分管引智工作副局长、股长,各项目基地负责同志。
四、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
一、《于组织申报河南省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和河南省引进国外智力示范单位的通知》(豫外专〔2012〕14号)
二、《关于征集河南省引智基地优秀成果的通知》(豫外专〔2012〕15号)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一:
豫外专〔2012〕14号
关于组织申报河南省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
广基地和河南省引进国外智力示范单位的通知
各省辖市外专局(引智办)、省直有关单位:
为助力中原经济区建设,彰显河南省引智成果示范效用,努力发挥引智工作在我省经济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河南省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申报评选工作。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认真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省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
(二)有较高水平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队伍,具备消化、吸收并较快推广引智成果的能力;
(三)引智成果在省内乃至全国同行业具有领先地位,对周边地区或相关领域的单位有较强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具有一定的推广能力,在当地经济中发挥主导和示范作用。
(四)有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资金、政策等方面的支持;
(五)所推广的成果、产品和技术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
(六)具备实现计算机网络信息化管理的手段能力。
(七)原则上申报省级引智成果示范基地(单位)是已被命名的市级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单位)。
二、申报材料
(一)《河南省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及河南省引进国外智力示范单位申报表》一份。(可从http://henan.caiep.org文档下载中下载);
(二)申报正文(介绍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引智工作开展及引智成果情况),照片3-5幅,近两年内获得国家、省、市级奖励的有关材料,以及引智成果示范、推广等情况的PPT格式文档。
三、申报要求
每个省辖市、省直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进行调研,申报1-2个引智示范基地或示范单位。报送申请材料前,请认真核对所报材料是否齐全,内容填写是否完整。材料不齐,内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申报材料,将不予进入评审环节。申报截止日期为于2012年4月30日,逾期提交的材料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威 吕瑞娟
电话:0371-66366329
传真:0371-66366329
电子邮箱:13783424991@163.com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二:
豫外专〔2012〕15号
关于征集河南省引智基地优秀成果的通知
各省辖市外专局(引智办)、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我省优秀引智成果宣传推广力度,彰显我省引智成果示范效用,使引智工作为我省经济社会建设作出更大贡献,我局决定征集近年来全省引智基地优秀引智成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范围
(一)推荐范围:近五年来国家、省级引智示范基地、“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基地的优秀引智成果。
(二)成果水平:目前成果在省内同行业具有领先地位,对周边地区或相关领域的单位有较强的示范和带动作用,能有效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二、材料要求
(一)成果情况内容介绍要求在1500字以内,重点介绍引智成果的先进性、取得的显著效益、成果的示范效应和推广价值,引智在项目中发挥的重要作用等。
(二)照片3-5张,jpg格式,每张大小在800k以上。图片要配有详细文字说明,主要包括成果照片、外国专家工作照等。
(三)请各省辖市及相关单位,于2011年4月30日之前将材料一份报至我局,同时将推荐材料及照片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刘威 吕瑞娟
电话:0371-66366329
传真:0371-66366329
电子邮箱:13783424991@163.com
地 址:郑州市金水东路39号河南省出版产业园A座11楼1111房间
邮 编:450016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