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8-1工伤认定公示
来源:局办公室 浏览量:2939 发布时间:2024-08-26 09:11
局办公室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4年8月5日受理了驻马店市公安局申请的于洋的工伤认定申请。经调查核实,于洋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拟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为确保工伤认定公平、公正,现将工亡职工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五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联系。
举报电话:2880211 2836996
拟认定工伤职工基本情况
用人单位名称:驻马店市公安局
职工姓名:于洋 性别:男
身份证号:412801198009170634
事故简述:2024年7月1日15时30分左右,驻马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职工于洋,在市民中心公安专区车驾管窗口后台工作期间,被同事发现在办公室内凳子上躺着,呼吸急促,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救护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现场抢救,随后又被120救护车送往驻马店市中心医院抢救,诊断为:呼吸心跳骤停、急性呼吸衰竭、急性心肌梗死、胰腺损伤。于2024年7月2日经抢救无效死亡,死亡原因:心脏停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