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乔大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在繁忙的工作中高度关注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过程中,仍然存在工资难以足额发放、劳动保障维权缺乏强制手段、农民工维权难度大的问题,您的建议客观地反映了我市一些农民工的实际情况。解决好农民工问题事关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农民工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制定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出台了一系列保障农民工权益的政策措施,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农民工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部分用人单位特别是建设工程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比较严重,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任务非常繁重。现回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总体情况
近年来,驻马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不断创新治理手段,通过完善制度机制、加强日常检查、开展专项行动、强化督促指导等,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全市根治欠薪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全国欠薪线索反映平台转我市欠薪线索 4998条,办结率100%;河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转我市欠薪线索110条,100%。有力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一)着眼治本、完善制度,从源头上解决欠薪问题。一是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细化完善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主体的制度体系,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驻马店市处置欠薪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驻马店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问责办法》,下发了《关于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的通知》《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根治欠薪工作相关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关于开展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欠薪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建立了春节前“双周调度”“月通报”“重要案件督查督办”等制度,制定了我市切实做好2024春节期间根治欠薪工作的系列措施,以政府投资和国企项目为重点,督导各部门各项根治欠薪举措落地见效。二是全面落实保障工资支付核心制度。全面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重点实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着力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强力推进农民工工资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截至目前,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考勤率、工资保证金缴存率、工资专用账户开户率分别达到81.5%、98.6%、99.3%。三是强力推广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努力实现河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在工程建设领域全覆盖,实行用工信息化管理和工资支付在线监管。目前,全市已纳入系统监管的在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8个,应用率100%。
(二)立足治标、强化执法,坚决查处欠薪违法行为。一是加强日常巡视检查。重点检查欠薪高发、多发的建筑业、加工制造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用人单位,着力治理政府和国有企业工程款、新业态网络平台公司等重点领域欠薪问题,发现欠薪苗头立即处置,消除隐患。二是优先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发生欠薪时,通过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施工总承包单位垫付等方式筹措资金,必要时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确保农民工工资足额支付,目前全市保证金金额为5.96亿元。三是切实保障农民工基本生活。各级政府普遍设立金额200万至500万不等的欠薪应急周转金,全市总额为2580万元,专项用于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时垫付餐饮、住宿、交通等基本生活费用。四是严惩重处恶意欠薪行为。联合公安部门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21起,向社会公布欠薪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1件,将4家单位和个人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社会上起到了严厉打击和震慑的效果。
(三)保住基本、兜牢底线,强力推进根治欠薪专项整治。一是开展督导检查。2023年12月18日印发了《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督导的通知》,抽调行业主管部门成立5个督导组对全市推广应用河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情况、整治拖欠合同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双拖欠”情况、各县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欠薪问题治理情况、行业监管部门落实监督责任和职能作用发挥情况、建立冬季专项行动排查台账及双周调度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413户,涉及人员1.68万人,立案处理62件,协调处理240件,解决欠薪问题1265人、741.5万元,责令整改62家用人单位,移送公安机关2起,确保了全市无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恶性案件。二是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在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期间,驻马店市、县两级劳动监察部门实行投诉大厅24小时在岗值班接待各类投诉,全市根治欠薪工作有关成员单位一起在市信访服务大厅联合受理各类投诉。同时,向社会公布微信公众号和网址,公布举报投诉电话12个,开通欠薪举报投诉专栏,实现“一点举报投诉、全网联动受理”。三是压实专项行动督导责任。成立了2个工作专班,在春节期间重点督导县区属地管理责任、“两金三制”、监管系统应用、欠薪问题排查处置等情况的落实,实行一周一通报、每周报告欠薪情况调度和重大欠薪案件隐患即时报告制度。对重大欠薪案件实施领导包案、挂牌督办,确保欠薪问题在春节前全部办结。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压实工作责任。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压实各县区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各部门根治欠薪工作责任。实行多部门联合督导、联合约谈、联合办案机制,坚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处级干部包县督导常态化,坚持“即时报告”“周通报”“季调度”长期化,在关键时间节点持续实行“每天零报告”“一天一调度”制度,在欠薪问题高发频发、举报投诉量大的关键地区,采取领导蹲点、部门包片、专人盯办等方式,加大督办力度,确保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达到100%,投诉案件办结率达到100%。二是强化追责问责。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以及政府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重大典型案件,要严肃追责问责。
(二)开展问题排查。一是摸清底子。加强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本辖区、本行业重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集中排查,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实时掌握欠薪企业、欠薪人数、欠薪金额,及时清理历史存量欠薪问题。二是精准施策。坚持“一企一策”“一案一策”,对欠薪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分析问题根源,释明法律风险,督促企业明确筹款渠道、还款期限,尽快支付员工工资。
(三)加大执法力度。一是加快案件办理。畅通投诉渠道,做到投诉应接尽接,案件快立快办;加快“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河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平台线索办理,做到案结事了。二是开展专项整治。对各项长效机制落实情况进行集中排查整治,突出抓好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存储、维权信息公示等保障工资支付制度落实。大力推广应用河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确保与各职能部门相关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加大劳动保障执法检查工作力度,通过日常巡视检查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建筑、加大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执行工时制等情况,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处理。
(四)会同住建部门全面落实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和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所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要严格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施工企业与农民工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建立劳动计酬手册,记录农民工身份、考勤、工资结算信息,实行信息化实名制管理。明确工资由总承包企业负责按月足额支付给农民工本人,并约定支付的时间、标准和方式,禁止将建筑工程发包给无用工资格的“包工头”,凡因无用工资格的“包工头”造成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由具有用工资格的发包方承担责任。
(五)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制度,实行联合惩戒制度。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凡被记入不良信用档案的企业,对其在资质晋级、增项、招投标、评优等方面给予限制。对因企业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造成恶劣影响的或多次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企业及其法定代理人,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实行重点监管,由行业主管部门给予其停止招投标活动、降低资质、取消相关责任人员的资质证书,直至驱逐出我市建筑市场。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