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俊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就业率”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就业问题的高度关注和深入调研,您的建议非常具有针对性,切合我市实际,市人社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结合我局工作职能,组成专班进行办理,由局主要领导跟踪督办,现答复如下:
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近年来,我市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将营商环境作为一号工程推进,积极培育壮大各类经营主体,探索建立以“一制三化五改五服务”为抓手的“1355”新机制,着力构建一年365天不间断的营商环境服务新格局,多措并举,促公平、稳预期、提信心,着力打通服务企业群众最后一公里,增强各类经营主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2022年,成功创建“河南省法治环境示范市”,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位次稳居第一方阵。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市实有经营主体59.57万户,较2022年底增长0.23%。其中,私营企业12.03万户,民营企业在驻马店市企业中占比91.97%,较2022年底增长9.05%。2023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7.37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8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0.70万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4.92%、115.53%、128.40%,城镇调查失业率平均为5.5%。
二、全面保障劳动者权益
严惩企业恶意欠薪,遏制恶意欠薪犯罪。司法部门和人社部门联合行动,加大问题处置工作力度,采取严厉制裁措施,绝不手软,从严打击,做到快立案、快查处、快审理、快结案、快执行。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应用河南省农民工工资监管系统,在全市范围内全面落实“一单两金三制”,依托国务院欠薪线索平台,及时处理舆情。对于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对无故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将依据有关法规向社会公布。推进“互联网+调解”全覆盖,大力培育金牌调解组织,积极打造大调解格局。将调解贯穿于立案前、开庭前、裁决前整个过程,通过面对面、电话、微信等多渠道组织调解,深入释明法律规定,阐明法律风险,化解双方误解,统一双方见解。有力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三、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近年来,我市全面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由市人社局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同心协力,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市教育局充分发挥全市大中专院校优势,面向学生和社会劳动者全面落实技能河南建设工作任务。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相关局委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助力乡村振兴,积极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市民政局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培训评价。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院校主阵地、培训机构补充四方作用,持续推进培养培训、评价激励、就业创业、技能竞赛、信息管理五大体系构建,奋勇争先、叫响品牌,为驻马店市实现“两个确保”、全面实施“十大战略”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技能支撑。
四、促进重点群体就业
实施“就业见习”、“三支一扶”、“特岗招聘”等就业政策,开展事业单位、公务员招聘考试,加大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促进力度。健全省内外劳务协作机制,深化劳务协作,提供“一对一”“点对点”精准服务,推动豫商豫才返乡创业,加大转移就业和返乡创业支持力度。加强困难人员就业帮扶。提升就业困难人员精准化帮扶能力,及时将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脱贫户、大龄、残疾、长期失业等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援助范围。制定个性化援助方案,优先推荐低门槛、有保障的爱心岗位,提供“一对一”就业援助。鼓励企业吸纳就业,积极开展就业创业培训,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合理统筹公益性岗位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1人就业。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提高就业率、优化就业结构、提升就业质量,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面临的重要任务。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完善就业政策体系,加大对就业困难群体的扶持力度,通过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同时加强职业培训和教育,提升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技能水平;持续优化就业服务,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就业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搭建更加便捷的就业信息平台,提供更加精准的岗位匹配和就业指导服务,帮助劳动者更快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实现全市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