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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城镇新增就业5.25万人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驻马店市城镇新增就业5.25万人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来源:局办公室       浏览量:1159       发布时间:2019-08-08 11:31
局办公室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2019年民生实事的决策部署,实现“新增城镇就业5.25万人”的目标任务,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把稳就业和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放在突出位置,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去产能职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确保全市城镇新增就业5.25万人,其中:失业人员再就业1.42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0.47万人。

二、工作措施

 (一)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1.持续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和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实施就业优先政策,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扩大的良性循环。进一步加大援企稳岗力度,优化就业创业环境,积极开展就业帮扶,确保全市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2.推动就业优先政策落实落地。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完善目标责任制,将促进就业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绩效考核和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就业创业政策,推动政策措施落地见效。进一步激励和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实行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投入、产业调整、项目布局和企业发展政策,持续保持必要的经济增长速度,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

3.稳定企业发展吸纳就业。继续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落实降低养老保险费率政策,深入开展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和技能提升“展翅行动”,加大失业保险返还、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等政策实施力度,对困难企业开展在岗培训给予支持,提高企业吸纳就业和稳定岗位的能力。落实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确保各项政策对民营企业一视同仁,对大中小企业公平对待。

4.加强就业信息共享。强化部门信息沟通,建立新增就业实名登记信息共享机制。人社部门牵头汇总全市城镇新增就业情况,有关职能部门应向人社部门第一时间推送新注册(新批准)成立自各类经济组织和新就业人员相关实名信息。

5.强化就业形势研判。密切关注经济和就业形势变化,强化部门信息沟通,加强对就业失业状况、失业动态监测、岗位职业供求和高校毕业生人才需求的分析,准确研判和把握就业形势。完善就业形势季度分析报告制度,为各级决策和就业工作开展提供参考。

(二)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6.扎实做好离校前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切实加强在校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提升就业指导水平和服务能力,鼓励举办多种形式的校园双选会。推动高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活动,支持各级教育部门和高校制定创新创业学分转换、弹性学制、休学创业等措施。鼓励和支持普通高校和技工院校开设创新创业课堂,提升大学生创业意愿和能力。引导大学生树立创业理念,提升创业技能,强化创业实践。确保高校应届毕业生离校前初次就业率不降低。

7.着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做好高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登记、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工作,及时组织其参加就业见习、职业培训等就业准备活动。实施高校青年见习计划,见习对象扩大至高校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中专中职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开展好能力提升、创业引领、校园精准服务、就业帮扶、权益保护五大行动。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科技型企业就业。指导国有企业做好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发布工作,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就业公平,确保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水平保持稳定。

8.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工作机制体制,营造高校毕业生扎根基层、服务基层的良好政策环境。统筹实施“三支一扶”、“政府购岗”和“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促进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落实学费资助、助学贷款代偿、优抚安置等政策,提高大学生征兵数量和质量。

9.组织开展专项活动和就业帮扶。建立健全涵盖校内外各阶段、求职就业各环节、就业创业全过程的服务体系。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招聘活动,组织开展产业集聚区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岗位对接洽谈等专项服务活动。依托驻马店公共就业网和驻马店人才信息网等网上招聘系统,引导社会服务机构积极参与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打造全天候、宽领域、高层次的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对接洽谈平台。开展就业创业公益帮扶活动。加大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残疾大学生、女大学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就业帮扶力度。落实好求职创业补贴等扶持政策。

(三)统筹做好其他重点群体就业

10.切实做好援企稳岗工作。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鼓励和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支持企业通过与职工集体协商,采取协商薪酬、内部转岗、在岗培训等措施,保住职工现有岗位,尽量做到不裁员或少裁员。支持企业在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前提下,采取企业间余缺调剂等方式,开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强化企业的再就业帮扶,做好政策推送、职业指导、岗位推荐、职业培训等服务;及时将失业人员纳入失业登记范围,在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同时,促进其尽快实现再就业。

11.促进其他重点群体就业。推动落实退役军人就业实名制,大力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工作,健全困难人员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强化分类帮扶、精准帮扶,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完善和落实政策期满退出机制。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给予过渡期生活补助。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四)大力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12.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建立市场准入负责清单,对初创企业按规定减免行政事业类收费,落实税收扶持政策,进一步降低创业成本。落实鼓励重点群体创业的税收优惠、创业担保贷款、扶贫小额信贷等政策,优化贷款流程。落实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有关人事管理政策,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携带科研项目和成果、保留基本待遇离岗创业,进一步激发科技人员创业活动。推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督促高校细化休学创业等政策。

13.加强创业载体建设。打造“双创”升级版,支持创新创业特色载体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拓展孵化服务功能和辐射范围。鼓励各地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场地支持、指导服务和政策扶持。支持稳定就业压力较大的县区为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免费提供经营场地。鼓励高校及社会机构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示范基地。认定一批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和新型孵化平台。

14.拓宽融资渠道。大力发展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天使投资,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支持创业活动,扩大创业投资规模。扶持互联网+、智能制造、物流、电子商务等新业态大众创业项目。推动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贯彻落实,创新担保模式,增加发放量,提高创业资金的可获得性。加大创业奖补政策支持力度,支持大学生等重点群体的创新创业,帮助他们通过就业实现自身价值。

15.大力开展创业服务。大力开展创业培训,进一步创新培训模式,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加快推进网络创业培训和改善企业培训,提高创业培训实效。组织开展“大众创业导师下基层”等创业服务,进一步弘扬创业精神、营造创业氛围,提升全市创业活跃度。

(五)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

16. 支持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对去产能分流安置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可采取整建制购买培训项目、直接补贴培训机构等方式开展集中培训。继续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指导困难企业开展技能提升培训、转业转岗和自主评价技能鉴定服务。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支持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普通高校、职业培训机构和符合条件的企业承担高校毕业生及各类登记失业人员的就业技能培训任务,对培训合格人员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六)加强公共就业服务

17. 提升就业服务水平。推广应用“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实现就业业务全覆盖、就业经办全天候,推进就业服务精细化、精准化。深化就业领域“放管服”改革,落实“最多跑一次”便民服务要求,优化公共就业服务流程,不断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整体效能。巩固充分就业社区建设成果,组织开展省级和星级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推进街道(乡镇)就业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深入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创建活动,夯实促进就业的基层基础。

三、时间节点

城镇新增就业5.25万人是全年的目标任务,在工作安排上按月推进,确保任务完成与时间同步。

四、责任分工

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分别抓好措施的落实。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市局分解下达的目标任务抓好工作措施的落实。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要明确责任目标、责任人和工作时限,逐级压实责任,要加强和规范城镇新增就业实名制登记管理工作,精心组织实施,增加基层工作人员和经费投入,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全面按时保质完成。

(二)加强协调配合。完善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加强协同配合,强化政策协调和工作落实,充分调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真正形成工作合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要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提供新增就业人员实名信息。

(三)加强资金保障。按照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就业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合理安排就业补助资金支出。要加强对就业补助资金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四)强化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沟道,加大对就业创业政策及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劳动者政策知晓度。广泛宣传促进就业创业的经验做法,宣传自主就业自主创业和用人单位促进就业的典型事迹,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就业创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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