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范围的通知
来源:局办公室 浏览量:481 发布时间:2016-09-20 17:46
局办公室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为加强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河南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办法》以及《驻马店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驻依法行政领办〔2016〕40号)的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范围。现通知如下:
一、对公民处以1万元以上的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万元以上的罚款;
二、没收违法所得数额或者没收非法财物价值相当于第一项规定的数额;
三、责令停产停业;
四、吊销许可证;
五、行政执法决定将可能在社会上造成重大影响的;
六、行政执法决定涉及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
七、需经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
八、案件情况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