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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聘驻马店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的公告

关于公开选聘驻马店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的公告
来源:局办公室       浏览量:3111       发布时间:2023-09-21 11:21
局办公室


驻马店市第一人民医院创建于1951年,是驿城区区属综合性、多学科三级医院。医院占地面积230亩,核定床位1900张,各类临床、医技科室60余个,职工1821人,其中高级职称226人,中级职称860人,硕士研究生76人。该院先后荣获“国家级胸痛中心”“国家标准化心脏康复中心”“国家PCCM规范化建设三级医院达标单位”等荣誉称号。

为进一步加强和优化驻马店市第一人民医院领导班子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和《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经区委研究,决定拓宽选人用人渠道,面向全省公开选聘。

一、选聘岗位及名额

驻马店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1名。

二、选聘范围与条件

(一)选聘范围

河南省医疗卫生领域在编在岗人员。

(二)基础条件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和《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三)具体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10年以上医疗卫生领域工作经历。

3.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6.以下条件须具备一条以上(含一条):

现任公立三级医院(直属教学医院、教学医院)院长1年以上或公立二甲医院院长3年以上;

现任公立三级医院(直属教学医院、教学医院)副院长2年以上;

现任公立三级医院(直属教学医院、教学医院)科室主任(或主持工作)5年以上。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选聘:

①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员;

③严重医疗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

④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人员;

⑤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

⑥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

(境)外的人员;

⑦被列入医德医风考评档案黑名单的人员、已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⑧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情况的;

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以及其他因客观因素不适宜担任所选聘职位的情形。

三、选聘程序及要求

(一)个人申报(采用线上方式)

申报时间:2023年9月28日8时-2023年10月11日18时。

1.申报人员应在截止时间前,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驿城区公开选聘驻马店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报名登记表》(附件1,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填写完毕后将《报名表》扫描件及以下资料扫描件(原件于面谈阶段查验)打包发送至邮箱ycqgbk2023@126.com,不接受现场报名。资料扫描件包括:

①证书:本科及以上各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近五年年度考核表等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主要学术成果:科研获奖、课题、论文、教材、著作、学术任职等相关材料电子扫描件;

③电子版照片(近期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jpg格式,不超过200k,照片名称为“姓名”);

④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2.本人撰写现实表现材料,重点突出履职情况(具体要求见

附件2)。

3.有关要求

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材料扫描打包后发到指定邮箱;

报名人员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不实承诺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

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联合会审,审核结果电话告知反馈。

(三)实绩评定

聘请市、区医疗系统业内专家和组织、人事、卫健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实绩评定小组,以百分制综合评定应聘人员实绩情况;包括基本条件(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等)、实绩表现(论文著作、课题成果、岗位管理成果、荣誉称号等)和履职尽责情况(日常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等)。根据实绩评定成绩,20名以内进入面谈评定环节。

(四)面谈评定

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以结构化面谈的形式对应聘人员进行百分制评定,面谈成绩当场公布。

(五)人岗匹配评定

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综合相关情况,对应聘人员进行人岗匹配百分制评定。

(六)确定考察对象

总成绩=(实绩评定×50%)+(面谈评定×20%)+(人岗匹配分析×30%),根据总成绩高低排序,以1:3的比例报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七)综合考察

经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对考察对象人选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干部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廉政情况,核查干部人事档案,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

(八)确定体检对象

 根据考察结果,按照总成绩排序以1:2的比例,报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按综合成绩顺序递补。

    (九)确定公示对象

根据体检结果,按照公开选聘1:1的比例研究确定公示人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公开聘任

经公示无异议,由区委研究任职,区政府颁发聘书。聘用后,办理调入、聘任等相关手续。

四、待遇及其他

(一)纳入驿城区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二)纳入驿城区事业单位正科级领导干部管理序列。

(三)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

1.聘用期间执行七级职员管理岗位的政治、工资福利待遇或按照其专业技术职称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也可执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的薪酬待遇。

2.院长聘期三年,第一年为试用期(享受相应待遇),区外引进聘任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安家费;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办理聘任手续;不胜任现职的,免去试用职务,区委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聘期内,由区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聘期目标管理(具体管理办法及奖励措施,根据应聘人员实际情况和相关要求另行规定)。三年后,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任,完不成任期目标的,区委按不低于聘任前职务层次另行安排。

3.一年试用期内成绩突出,可协助其配偶及子女办理户口随迁、工作调动与入学等手续。

五、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选聘在驻马店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的第一时间取消选聘资格,执行回避制度,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六、其他事宜

1.选聘咨询电话: 0396-2828133 2828929;选聘举报电话:0396-2812380 。

2.本公告由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驿城区公开选聘驻马店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报名登记表》

2、《应聘人员现实表现材料撰写要求》

 

 

 

驻马店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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