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春节解困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局办公室 浏览量:929 发布时间:2023-01-05 10:53
局办公室
驻市劳业字〔2023〕1号
市直有关单位、市属有关企业:
为切实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企业困难职工解困工作,现就申报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国有企业或有国企背景的企业,凡经营范围为民生公益类型的企业也可进行申报。原则上已改制企业不在此次申报范围。
二、申报要求
有主管单位的企业由主管单位统一报送,无主管单位的企业由单位自行报送。报送材料包括:1、单位申请报告,要求经主要领导或法人签字;2、《企业困难职工解困金申报表》,要求以EXCEL表格方式同时上报电子版;3、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单位公示情况证明。
企业上报的困难职工总数不得超过在职和离退休职工总额的30%,困难职工标准每人600元,家庭特别困难的职工和工会建档的困难职工,可以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
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严格把关发放对象,发放对象名单需在单位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后方可上报。
三、报送时间及地点
请有关单位及企业于2023年1月9日前将书面申请材料报送至市劳动就业处就业科。
联 系 人:陈丽娜
联系电话:2833513
电子邮箱:zmdsjyk@163.com
附件:企业困难职工解困金申报表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