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2年驻马店市第四批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公示
来源:局办公室 浏览量:740 发布时间:2022-08-29 17:12
局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5号)文件精神,经审核,驻马店市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等217家企业符合稳岗返还政策,拟发放稳岗返还资金4149782.32元,现将第四批审核通过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29日至9月2日,公示期内有关单位、个人及社会各界对所公示的申报单位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和来访的形式向市人社局反映。
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
公示期间每天上午08:30—11:30
下午15:30—17:30
联系电话:2833053
附件:2022年驻马店市第四批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