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幼儿园发展需要,组建一批高质量的保教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保育员,坚持“自愿、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网络招聘方式,实行合同制办理,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条件如下:
一、招聘幼儿园及人员数量
园 区 | 招聘数量 | 岗 位 |
驻马店市第二实验幼儿园(西园区) | 9 | 保育员 |
驻马店经济开发区第二幼儿园 | 12 | |
驻马店市第二实验幼儿园(大地丽都分园) | 9 |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报考保育员岗位人员需取得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女,40岁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无违法违纪记录,有保育员任职资格证或幼儿教师资格证或育婴师资格证之一均可。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观、普通话标准、责任心强、勤劳能干、善于沟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协助班级老师照顾班内幼儿。
4、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省、市相关文件对托幼机构工作人员的健康要求。
5、遵守用人单位管理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即日起至 2022年7月15日,符合条件的人员持身份证、户口本及相关证书及近期彩色1寸照片到开发区社保中心二楼就业窗口现场报名。(文明路与置地大道交叉口北100米路西中国社会保险二楼就业窗口)
(二)面试
初审合格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内容为(保育员实操),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布。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或者有弃权人员时,按所报岗位从高分往低分依次递补,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招聘待遇
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2500元/月,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和工伤)单位部分由区财政负担,社会保险个人部分由个人负担。
(五)公示
根据面试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后,拟聘人员在驻马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官网予以5天公示。
(六)签订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的录取人员分别与驻马店市第二实验幼儿园、驻马店经济开发区第二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并将录取人员派送至用人单位工作。
四、监督管理
各用人单位负责录取人员的日常考勤,年度考核和监督管理工作,并对招聘人员实行退出机制。
五、其它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咨询电话:0396-2600709,0396-2608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