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依据《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8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单位 | 招聘人数 | 招聘岗位 | 要 求 |
市党史研究室 | 1 | 工勤服务 | 大专以上学历,C1驾照,五年以上驾龄者优先 |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2 | 工勤服务 | 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有法务工作经历者优先 |
市委组织部 | 1 | 司机 | 中专以上学历,驾驶证B照 |
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1 | 工勤服务 | 符合安置的毕业三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
市林业局 | 2 | 工勤服务 | 大专以上学历 |
二高 | 4 | 保洁 | 校园及公厕保洁 |
2 | 公寓管理 | ||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 1 | 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 | 大专以上学历,有劳动监察工作经验者优先 |
市防震减灾中心 | 1 | 保洁、维护 | 地震台网中心保洁及设施维护,有水电维修经验的优先 |
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处 | 2 | 工勤服务 | 窗口服务人员,大专以上学历,熟悉电脑操作,熟悉医保工作者优先 |
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 1 | 工勤服务 | 大专以上学历,办公软件操作熟练者优先 |
二、招聘对象
(一)驻马店市区常住人员,同时在市区街道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已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以下六类人员: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4、困难家庭中就业困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5、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6、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端正,热爱工作,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够全面履行本职岗位职责。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即日起开始至2022年1月20日,符合条件的人员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户口本、《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近期彩色1寸照片到市民中心18号窗口现场报名。
(二)考核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考核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三)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驻马店市人社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聘用期限和人员待遇
按照《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规定,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最长为三年。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的单位部分由财政负担。
四、其他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咨询电话: 2833513 2816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