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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深入推进驻马店市大众创业惠民 工程实施方案(2020-2024年)》的通知

关于印发《深入推进驻马店市大众创业惠民 工程实施方案(2020-2024年)》的通知驻人社〔2020〕62号
来源:局办公室       浏览量:572       发布时间:2020-12-02 16:14
局办公室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储银行各县、区支行:

现将《深入推进驻马店市大众创业惠民工程实施方案(2020-2024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能和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推进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邵国印      0396-3580799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驻马店市分行

         0396-2829756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驻马店市分行

2020年122

 

 

深入推进驻马店市大众创业惠民工程实施方案

2020-2024年)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六稳”“六保”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2020〕21号)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20〕14号)相关要求,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邮储银行河南省分行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河南省大众创业惠民工程实施方案(2020-2024年)>的通知(豫人社2020〕21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扣“稳就业、保民生”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需求,深入推进“大众创业惠民工程”,进一步促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助力驻马店创业担保贷款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优势互补。通过资源整合、信息共享、风险分担和协同发展,充分发挥人社部门和邮储银行各自优势,为全省创业就业群体搭建常态化融资服务平台,持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2.创新为本。持续创新金融产品、分担机制、线上模式和服务方式,着力拓展就业创业融资渠道,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实现对创业就业群体的精准对接和有效支持。

3.突出重点。聚焦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容量大或带动就业能力强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大赛和大众创业扶持项目中的优秀项目等,抓重点求突破,提升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效果。

4.合规稳健。坚持依法合规运作,建立健康、稳定、可持续的创业担保贷款发展机制。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和人社、邮储银行相关制度规范,严控风险,确保创业担保贷款资金安全。

(三)主要目标

2020年起,用5年的时间,共扶持各类大众创业群体3.38万人实现创业就业,共发放各类创业担保贷27亿元(含新蔡)助推驻马店创业担保贷款服务体系全面升级。

二、重点工作安排

(一)把握政策红利,加大贷款扶持力度

1.扩大支持群体。2020年12月31日前新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应将下列群体纳入支持范围:一是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二是贷款购车专门用于出租运营的个人;三是贷款购车加入网络约车平台的专职司机(需平台提供专职司机“双证”等证明材料);四是符合条件的出租车、网约车企业或其子公司;五是对已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且已按时还清贷款的个人,在疫情期间出现经营困难的,可再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2.适当提高额度。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15万元提高至20万元。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的,可申请最高1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对已享受财政部门贴息支持的创业者,可发放个人自付利息的创业担保贷款。

3.降低贷款利率。适当降低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利率,具体标准为:贫困地区贷款利率上限由不超过LPR+300BP下降为LPR+250BP,其余地区由不超过LPR+200BP下降为LPR+150BP。自付利息的创业担保贷款利率最低可执行LPR利率。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4.丰富产品体系。持续优化产品要素,因地制宜开展产品创新,满足创业就业人员多元化融资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适当放宽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条件、提高贷款额度上限,由此额外产生的贴息资金支出,当地协调财政承担。

(二)创新服务手段,提升扶持效果

1.免除反担保要求。新申请额度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以及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乡村)推荐的创业项目,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邮储银行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可免除反担保要求。鼓励对其他创业担保贷款逐步降低或免除反担保要求。对免除反担保的创业担保贷款,可采取创业担保贷款信用风险评分、建立信用村推荐信用户等方式,科学评估信用风险。对免除反担保的创业担保贷款,造成逾期代偿损失的,由担保机构、经办银行自主协商分担比例,其中经办银行分担比例不低于20%。

2.完善担保机制。担保基金由担保机构负责管理,专户存储于经办银行,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在确保担保基金安全和保障创业担保贷款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下,应以协定存款或定期存款形式专户存储于经办银行,所产生的利息及时并入担保基金。实行担保基金放大倍数与贷款还款率挂钩机制,创业担保贷款上年到期还款率(上年累计到期贷款实际回收金额/上年累计到期贷款应回收金额)达到90%及以上的,本年可适当提高放大倍数,最高放大到担保基金存款余额的10倍。对个人借款人(包括个人、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的借款人)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偿还的创业担保贷款,由担保基金、经办银行按8:2的比例分担。

3.创新 “无还本续贷”创业担保贷款。正常经营、还款记录良好的借款人继续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需提前7个工作日提出申请,担保机构、经办银行可提前进行受理、调查、评审等相关工作,对于符合条件的,在续贷期间保持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不变的前提下,可向其发放“无还本续贷”创业担保贷款。

(三)突出服务重点,统筹推进工作

1.抓好重点群体。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扶持政策,使有创业愿望的农民工能创业、创成业。鼓励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相应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服务。

2.抓好重点企业(项目)。对于带动就业能力强、用工规模大的小微企业,帮助其纾困解难,全力做好稳企稳岗稳就业工作。重点支持入选全省“百千万”行动计划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名录库的企业、创业大赛和大众创业扶持项目评选的优秀创业者,助力优秀项目发展壮大。

(四)优化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

1.简化审批程序。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一站式”服务,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简化创业担保贷款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个人、合伙或组织起来创业从受理到银行放贷时限为15个工作日;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反馈评审结果。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鼓励各地自主整合担保机构与邮储银行办理流程,进一步提升服务效率。

2.加强信息化建设。各级人社部门要持续加大河南省“互联网+创业就业”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力度,逐步实现创业担保贷款网上申请、办理和查询等功能。邮储银行要加快实现创业担保贷款在移动展业端的全流程办理。探索人社、邮储银行两大信息系统标准对接。

(五)加强基础管理,强化风险管控

1.规范业务流程。担保机构要加强借款人资格准入审核,邮储银行要及时了解借款人用款情况,确保贷款真正用于创业就业。牢固树立合规理念,规范业务操作,严格贷款“三查”,确保创业担保贷款“贷的出、用的好、收得回、效果佳”。

2.加强贴息资金管理。要建立专门的贴息资金账户,严禁与担保基金账户混用。贴息资金按照经办银行申请、担保机构核对、财政部门审核拨付的程序办理,规范操作,按时到位。

3.严格履职尽责。严肃工作纪律,严禁不作为、乱作为和失职、渎职行为,严禁存在徇私舞弊、套取财政贴息或骗取银行贷款的行为,严禁存在收取贿赂、吃拿卡要等腐败行为。强化队伍管理,对于举报或审计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邮储银行各县、区支行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落实合作协议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建立联席机制,深入实施“大众创业惠民工程”,确保完成创业担保贷款各项目标计划。

(二)强化过程督导。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邮储银行各县、区支行要充分沟通,对五年目标任务按月、按季、按年细化分解,健全目标责任制,强化督导落实。坚持月考核、季评价、年总结制度,加强效果评估和过程监督,确保任务落到实处。

(三)强化宣传培训。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邮储银行各县、市区支行要创新宣传方式,全面做好“大众创业惠民工程”政策解读和创业典型宣传,营造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定期举办大众创业惠民工程培训指导体系,每年组织对担保机构和邮储银行的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经办能力。

 

附件深入实施驻马店市大众创业惠民工程(2020-2024年)目标计划分解表

 

 

 

 

附件

深入实施驻马店市大众创业惠民工程(2020-2024年)目标计划分解表

单位:人、万元

  

扶持大众创业人数

发放创业担保贷款金额

遂平县

2813

22500

西平县

3063

24500

确山县

2813

22500

平舆县

3250

26000

上蔡县

3063

24500

正阳县

3063

24500

泌阳县

3250

26000

汝南县

3063

24500

新蔡县

2875

23000

驿城区

3250

26000

 直

3250

26000

  

33753

270000

 

备注:“扶持大众创业人数”是指各类大众创业群体,通过2020-2024年大众创业惠民工程,以及邮储银行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扶持,累计实现自主创业、合伙创业、组织起来就业、创办小微企业(含吸纳带动基地人员)总人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金额”是指各邮储银行通过实施2020-2024年大众创业惠民工程,累计发放大众创业个人、合伙经营、组织起来就业、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的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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