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 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驻人社办〔2020〕10号
来源:局办公室 浏览量:688 发布时间:2020-02-28 17:16
局办公室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1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