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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召开《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草稿)征求意见座谈会

市人社局召开《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草稿)征求意见座谈会
来源:局办公室       浏览量:563       发布时间:2018-03-28 18:13
局办公室

3月27日,市人社局就2018年提高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征求意见召开会议。市财政局、市卫健体委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并提出意见。

会议指出,本次提高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水平是对《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的实施意见(试行)》(豫政办〔2018〕12号)文件精神和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提出的进一步扩大医保保险范围,提高医保待遇要求的贯彻落实,是助力我市脱贫攻坚,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负担,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和获得感的一项重要举措。

《通知》主要从五个方面提高医保待遇水平。一是落实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医保待遇政策。二是免除乡镇卫生院门诊慢性病起付线和使用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的挂号费。三是降低城乡居民在县级医院起付线、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乡级住院起付线、城镇职工在一二三级定点医院的住院起付线。四是扩大城乡居民在乡镇卫生院门诊常见慢性病病种,扩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门诊重症慢性病病种范围,扩大城镇职工门诊重症慢性病病种,扩大家庭签约基层医疗机构的住院检查范围。五是提高城乡居民个人帐户计入额度、城乡居民生育医疗待遇、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待遇、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门诊慢性病统筹报销比例和经办服务水平。

会议认为,“一落实、二免除、三降低、四扩大、五提高”是经过认真测算后确定的,既能够保证医保基金安全,实现医保制度可持续性发展,又适度提高参保人员的医保待遇水平,增强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通知》内容切合实际,具体可行,原则同意。

会议要求,市人社局要根据会议各相关单位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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