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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

机构职责
来源:局办公室       浏览量:5293       发布时间:2020-07-01 11:12
局办公室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规格为正处级。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制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政策并监督检查。

(二)制定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的相关规定,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贯彻落实全省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实施全市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落实省、市就业授助制度和省、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措施。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落实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监督执行国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相关规定以及国家、省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定吸引留学人员来驻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制定全市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制度。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管理、考核奖惩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定享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规定。

(九)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机关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和县处级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办部分市管领导干部的行政任免手续。

(十)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落实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福利和退休政策,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政策。

(十一)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政策,制定全市农民工工作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

民工合法权益。统筹指导全市农民工就业创业和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机关事业单位进人问题职责分工。

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用人单位编制余缺和编制结构情况进行编制审核,同意后核发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或进人通知单),并在用人单位办理入减编手续后出具入减编通知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凭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或进人通知单)办理人员录用、聘用(任)、调配(任)、政策性安置、工资核定、社会保障手续。市财政局凭进人通知单或入减编通知单以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录用、聘用(任)、调配(任)手续办理经费核拨和工资统发。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简化办事程序,实行一站式办公和限时办结制,不得自行设置其他前置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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