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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一次性扩岗补助工作的公告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一次性扩岗补助工作的公告
来源:局办公室       浏览量:481       发布时间:2023-11-03 16:29
局办公室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170号)文件精神,发挥失业保险助企扩岗作用,鼓励企业积极吸纳大学生等青年就业,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驻马店市2023年将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和补助标准

对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可按每招用1人1000元的标准给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

二、发放方式和办理流程

今年我市仍采取“依申请”和“免申即享”的方式,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目前“依申请”程序已正式上线运行,参保企业可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siwsfw.hrss.henan.gov.cn)“单位办事通道”申领,此业务支持数字证书(CA)登录申报外,还支持免数字证书登录申报,没有办理数字证书(CA)的企业可通过免数字证书登录方式进行申报。

三、注意事项和相关要求

1.关于人员范围。适用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范围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

2.关于企业范围。根据有关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暂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3.在政策执行期内(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12月31日),企业为上述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时长大于(含)1个月,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可以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区分以往年度是否就业参保。

4.同一人无论身份是否变更,参保企业是否变更,其身份信息只能用来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年度、跨地区、跨企业重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

六、各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直:0396- 2833051

驿城区:0396-2920189 

开发区:0396-2758129

遂平县0396-2763007

西平县0396-2751650

上蔡县0396-6930636 

汝南县0396-3296096

平舆县0396-5069866

正阳县:0396-2351586

确山县0396-7010356

泌阳县:0396-3200855

新蔡县:0396-5968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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